转发省图书馆关于山东地方文献征集函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9-03-19 16:32:00 浏览量:
为进一步做好乡邦文献的保存工作,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》关于:公共图书馆“应当系统收集地方文献,保存和传承地方文化”,“可以通过采购,接受交存或者捐赠等合作方式收集文件信息”的规定,现将山东省图书馆《山东地方文献征集函》转发。请结合通知要求,坊子区图书馆现面向全区收集所有符合规定的地方文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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